协办单位: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校地合作处),计划财务处
意见:
刘晓冬代表:
您在温州医科大学九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师资队伍、管理队伍建设的提案》(09000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重心下移,办学科、办专业的主体回归学院,给学院下放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分类指导、调动全员积极性。”“学校各部处应多倾听、多征求学院意见,如果评价不一致将动摇二级党委的权威性。”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可。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二级管理体制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实施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改办〔2016〕2号)要求制定《温州医科大学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执行机制实施方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以目标责任制推进两级管理体制建设,全面实施目标管理和整体绩效考核制度。推进行政权力下放和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学院办学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建立校院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一、在学科建设方面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发挥学院建设学科的主体作用,在学科经费的具体使用、招生名额的导师分配等方面给予学院充分的自主权。同时,积极倾听学院意见,多次到学院调研或与学院交流,倾听、征求学院意见,根据不同学科的发展需求,在学科建设经费和研究生名额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对于部分学科的改革诉求积极回应并尽力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接下来,学校将继续倾听学院的建设性意见,加强分类指导,以有利于学院学科发展为原则,不断加强学院在学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扩大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的自主权。
二、在专业建设方面
教学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教学工作的二级管理,加强学院在专业建设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激励。
1. 强化一流专业建设学院主导地位。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学治理体系,出台《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二级学院为专业建设主体,统筹开展本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三年目标责任书,明确专业建设重点。学校提供专业建设经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年100万、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年50万),由学院统筹专业建设经费,使学院在统筹专业建设方面具有更多自主性。
2. 强化学院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的力度。提高学院在教师申报教学项目推荐、落实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学院在统筹教学建设、调配教学资源中的主导作用,提升建设成效。统一划拨教学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管理,增加教学特别贡献奖,举办教学专项表彰大会等,激励教师潜心教学、营造浓厚的教学氛围。
三、在人事工作方面
人事部门积极推进二级化管理:
1. 在职称评聘方面,根据国家和浙江省职称评审相关管理办法,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权只下放到校级层面。为加强二级学院的自主权,学校重视二级学院的推荐,在各二级学院设立考核推荐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推荐,推荐排序作为职称评审中的重要依据。在下一步的中职称改革,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学院的主动性和自主权,积极探索将职称评审推荐名额下放到学院,由学院把好质量关,要求职称申报人员全信息在院内进行公示,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2. 在岗位聘用方面,二级学院在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岗聘中有充分的自主性,由学院自行组织聘用和考核,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岗位分布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和考核实施办法,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3. 在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学校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的自主性,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扩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
(联系人:李翩翩,联系电话:86689821,13738721202)
温州医科大学
2021年 9 月 26 日
结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