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计划财务处,基础医学院
意见:
关于给予遗体捐献接收工作人员劳务补贴的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代表:
您好!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您的“关于给予遗体捐献接收工作人员劳务补贴的建议”提案回复如下: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温医大〔2014〕83号),我校各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校、院二级分配。学校根据各学院(部)的教职工人数、学生数、专业数、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等因素,划拨给学院(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院(部)二次分配和发放。
我校2022年设立基础医学院人体科学馆公共平台实验岗位,负责人体科学馆管理和遗体捐献等工作,同时按公共平台实验岗位划拨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医学院进行二级分配和发放。代表提到的遗体处理费和遗体捐献接收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属基础医学院内部分配范畴。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基础医学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过程进一步提高办学活力,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结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