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组织部(人才办)、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
意见:
尊敬的代表:您好!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您的“关于温州医科大学人体科学馆的定位与持续性发展的问题”提案回复如下:
1.根据人体科学馆的实际情况,拟增加1个实验平台编制,后续通过基础医学院统一申报。
2.学校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职数,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以《温州医科大学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温医大党〔2016〕12号)为准,目前以《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温医大党〔2019〕37号)为准。涉及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等,需报省委编办审批。2020年,省委编办印发《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我校已于2019年,以中层干部换届为契机,完成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并经过省委编办审批同意后实施。
3.学校在2014年设立“人体科学馆后续建设经费”专项经费,并已划拨450万元经费用于人体科学馆场馆的装修改造及相关设备购置;另外,2020年设立“遗体捐献工作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遗体捐献相关费用支出。目前人体科学馆由基础医学院代管,未设立专门的单独的部门预算经费,场馆的运转维护相关费用在基础医学院运转与发展经费中列支。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结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