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尊敬的金子等代表:
《关于将10号楼和11号楼中间的道路作为车行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
为规范校园车辆管理和方便师生停放非机动车,学校在希波克拉底桥以北区域除生物医药科研楼停车场外,将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道路作为非机动车停放点,仅限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在此道路无法交会,动物房后面道路(提案中红色路线)作为机动车通行道。保卫处将与后勤发展处、实验动物中心沟通,禁止在此道路上停放垃圾运输车和运送动物车辆,同时在该路段安装周界摄像头,校卫队员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感谢您对保卫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结果:通过